各医疗卫生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》,“中秋节”放假3天,9月13日至15日放假。
另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,自9月8日起机关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:2:00—5:30。
请相关单位参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市卫生局办公室
2008年9月5日